儘管小党反对,澳洲国会仍可望针对一项指标性的立法通过修正案,这项法案规定谷歌(Google)与脸书(Facebook)必须为新闻内容付费。
路透社报导,脸书上週封杀平台上的澳洲新闻服务、禁止用户分享与浏览新闻内容,因而激化了这项「新闻媒体议价法」(Media Bargaining Code)引起的争端,澳洲政府为此提出了修正案。
澳洲国会参议院今天针对修正案展开辩论,执政的自由党(Liberal Party)在参院并无多数席次,但在野工党(Labour Party)的支持预期足以使法案通过。
脸书昨天表示,由于已和澳洲政府达成妥协,将恢复澳洲平台的新闻服务。
其中的一项重大修正是,脸书或Google若是对澳洲新闻产业的永续性「作出卓越贡献」,澳洲财政部长佛莱登柏格(Josh Frydenberg)将有权判定,这两家公司是否无须受到这项法律规範。
原始法案规定,这两家科技巨擘倘若无法就内容与澳洲媒体发行单位达成商业协议,就必须接受强制仲裁,等于由政府制定价格。
部分政治人物担心,这项修正使佛莱登柏格有权使脸书或Google免于新法规範,即使这两家企业并未和所有媒体公司达成协议。
无党派联邦参议员派屈克(Rex Patrick)打算对修正后的法案投下否决票,他告诉路透社:「这使法案遭到大幅修正。」
他说:「大媒体也许可与脸书或Google谈成协议,然后财长就不再针对这两家科技公司,结果是让所有小媒体失去这方面收益。」
佛莱登柏格先前表示,他在决定是否行使新权力前,会让脸书和Google有时间去和澳洲媒体公司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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