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份恢复
备份功能
为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数据库需要常规的自动备份来保障数据的可恢复性。
RDS提供如下两种备份功能:
- 数据备份:强制项,您必须设置每周进行不少于2次的物理备份。另外,您也可以根据运维需要,通过控制台或者API随时发起临时备份。
- 日志备份:可选项,您可以选择开启或者关闭。如果关闭日志备份,那么恢复数据时只能恢复到数据备份集所在的时间点。数据备份和日志备份使用相同的过期删除策略。备份过期可以保留7~730天。
此外,RDS MySQL还支持跨地域备份。
恢复功能
数据可恢复性是判断数据库运维可靠性的关键指标。
RDS提供如下两种恢复功能:
- 按备份集恢复:您可以将指定备份集的数据恢复到一个临时实例或克隆实例上。您可以在临时实例或克隆实例上检查自己的数据是否完好。
- 按时间点恢复:您可以选择临近时间点,系统根据全量备份以及之后的日志备份,将数据重新放到一个临时实例或克隆实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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