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推动中央企业抓紧抓实抓好2022年房租减免工作,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文件要求,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中央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当年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其中,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6个月租金。
《通知》要求,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力争在上半年实际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列为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
对于转租、分租中央企业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
对于所属股权多元化子企业,要积极沟通协调,争取中小股东理解支持,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对租金予以减免。
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