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 NHK 新闻 4 月 1 日报导称,日本经济产业省顷宣布将乐天集团、雅虎、Amazon Japan、Apple、Google 等 5 个国内外企业列为巨大 IT 企业规範法之对象。上述巨大 IT 企业法律係为防止企业利用交易上的地位优势,进行订立对自己较有利之契约或擅自提高手续费等行为,并规定企业需负简单易懂的开示契约条件,以及在更动契约内容时需事前通知等义务。
对此,乐天集团表示,将新设立接收平台商店申诉之窗口,并在公司网页上刊载清楚易懂的搜寻时店舖显示顺序及关店等相关条件内容,而雅虎团也重新将开店审核标準做成明确的说明手册,各公司开始陆续採取推动透明化之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