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大厂友讯的经营权之争,在 4 日被撤换明泰董事长的李中旺发出说明,直指友讯与佳世达联手,力拱佳世达法人代表坐上明泰董事长的做法违法,将提出诉讼与假处分之后,佳世达方面也立即发出声明回击,表示过程一切合法,而且公开收购明泰将依法处理,无混淆股东权益。对于双方的隔空交火,则股价似乎不受影响。由于佳世达将公开以每股新台币 30 元的价格收购明泰,使得前一交易日涨停收盘价每股 22.15 元的明泰,5 日开盘再度直奔涨停锁死,每股价格来到新台币 26.75 元。
对于友讯的经营权,日前市场派準备结合友讯董事会成员明泰董事长李中旺、友讯前总经理林仕国等拿下友讯经营权。不过,公司派的友讯董事长胡雪,则是先一步在 30 日下午突袭出招,在友讯为大股东的明泰董事会上,结合另一明泰股东佳世达,进一步撤换掉明泰董事长李中旺。晚间,更发出重大讯息表示,佳世达宣布将公开收购明泰最多 19% 的股权。
而对于突如其来的变化,李中旺于 4 日下午发出「明泰事件说明」表示,对于友讯结合佳世达以临时动议提出解任董事长、选任董事长、解任执行长 3 个议案均係违法。因此,已向法院提出假处分,请求禁止佳世达公司代表人黄文芳行使明泰公司董事长职务。
而对于李中旺所发出的声明与后续的準备动作,佳世达也立即进行反击表示,明泰董事长李中旺解任案是经半数董事同意变更议程后纳入,程序合法。另外,还将依法处理佳世达公开收购明泰案,佳世达于明泰董事会的两席法人董事,将迴避相关议案,无混淆股东权益之虞。
佳世达的相关声明如下:
一、经过半董事同意变更议程后纳入董事长解任案,程序合法:
1.109 年 4 月 30 日明泰公司董事会召开后,由友讯公司之法人代表宋正一董事提出程序事项,并经过出席董事过半数之同意变更议程,进而讨论董事长解任之议案并通过解任董事长之决议。
2. 李中旺董事自其宣布董事会开始至董事会通过解任董事长之议案为止,全程在席参与,完全知悉上述过程其董事权益亦未受任何影响,该次董事会过程均属合法。
3. 今李中旺董事刻意以错误之讯息,宣称该议案以临时动议通过,并引用与事实不符之法律条文,企图引导外界误认明泰公司董事会决议係属无效之目的昭然若揭。
二、佳世达公开收购明泰案将依法处理,无混淆股东权益之虞:
1. 就本公司对明泰公司提出公开收购一事,依公开发行公司董事会议事办法第 16 条第 1 项规定「董事对于会议事项,与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关係,致有害于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陈述意见及答询,不得加入讨论及表决,且讨论及表决时应予迴避,并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决权」,故明泰公司为回应本公司之决议时,本公司于明泰公司董事会之两席法人董事(包含黄文芳董事长)本就将依前揭规定办理,不加入讨论及表决,本收购案并无因黄文芳担任明泰公司董事长而使明泰公司股东不能辨别收购条件的公平性及合理性之可能,李中旺董事所称实属无稽。
2. 李中旺董事虽已解除董事长职务,但其仍为明泰公司之董事,对于本公司就明泰公司所提出之公开收购一案,李中旺董事若有任何疑虑,自可在明泰公司董事会就公开收购为回应之决议时提出。
3. 本公司就此次公开收购明泰公司股权一事之所有程序必定依照相关法律办理,绝无造成股东混淆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