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银行、乐天 Card 与国票金控拟合资成立「乐天国际商业银行」,经营纯网银业务;因无显着限制竞争疑虑,公平会决议不禁止结合。
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在 1486 次委员会议通过,依公平交易法第 13 条第 1 项规定,不禁止乐天银行株式会社(乐天银行)、乐天 Card 株式会社(乐天Card)与国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票金控)合资成立「乐天国际商业银行」。
公平会表示,本案结合前参与结合事业间并没有水平重叠或垂直供需关係,也不具有潜在竞争关係。加上乐天银行、乐天 Card 的最终控制事业乐天株式会社,以及其关係企业在国内所属市场,本来就面临激烈竞争,市占率也很低,评估可能产生市场力延伸效果有限。
公平会也认为,国票金控所属子公司的现有客户并不是纯网银目标客群,加上市占率有限,很难藉由搭售或捆绑销售,来推广纯网银业务。
公平会也对本结合案涉及的数据资料累积,以及个人资料保护等数位市场新兴竞争问题进行评估。考量数据库并非无法透过其他来源蒐集,或以其他资料取代,竞争者可透过与其他数据相关事业合作,以取得用户数据资料;因此,还很难认定参与结合事业所掌握的数据库,能为新事业带来竞争者无法複製的竞争优势。
此外,本案参与结合事业在个人资料保护面向,并没有消除竞争压力的效果,因此尚无降低「以隐私为基础的竞争」,但是公平会提醒,本案参与结合事业,仍然必须注意、遵守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相关规範。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去年 8 月已经核准 3 家纯网路银行,其他 2 家纯网路银行,连线商业银行与将来商业银行的结合申报案,公平会已经在去年 12 月 18 日决议不禁止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