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例集
用例库-用例集
一、用例集
(1)在TAB里面,选择“用例集管理” —> “新增模块”或“历史版本导入” 。
(2)“模块”基于自身业务功能需要进行组织即可,比如“首页”、“我的”、“订单”等。
(3)需要跟用例库版本相对应清晰。不同版本,隔离管理,更合适。
(4)“用例”,用例由:在线录制的脚本+参数构成。在线录制的脚本,需要在用例集进行组合拼装。
(5)“用例集”是最小可执行单元,可以同时容纳多个执行用例。同时可以选择对应的参数空间的参数匹配不同的环境。
(6)一个用例集,包含多个用例,用例可以被不同的用例引用,当做单步骤来使用。可以传入形参和实参。
整体用例库组织层次如下图所示:
二、技术支持
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注册钉钉,加入移动测试沟通客服群:1176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