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hk 域名的限制如下:
1、对于“银行”词汇的限制
如果域名中包含 ‘ bank’ 或“银行”、或该字的任何英文或中文派生词、或任何语文的翻译字词,或使用以字母 ‘b’、‘a’、‘n’、‘k’ 或汉字“银”“行”的次序排列的字母作域名,须提供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书面同意书。
2、对于“保险”词汇的限制
如果域名包含 ‘insurance’、‘assurance’ 或“保险”一词,按照香港保险业公司条例规定,须提供由香港保险业监督签发的书面同意书。
3、对于“政府”词汇的限制
注册机构拒绝接受公众申请包含 ‘government’ 或“政府”一词、或相关字眼的域名。
4、保留域名
除已被注册之域名外,.hk 域名注册局保留了部份域名,暂不接受注册。请您参考保留名单或者参考注册规则第6条“保留域名及受限制域名”。
具体详情可参考HK注册局的注册规则,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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